深中南山创新学生选修管理办法(2021.6)

2021-07-09

  因学生发展程度的差异,部分学生对部分课程的学习提出了不同需求,学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,以更好服务于学生的个性化学习。
  一、选修申请科目范围和时间范围
  1.三至六年级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科学等四个学科。
  七至九年级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道法、历史、地理九个学科。注:体育、艺术和综合实践课程暂不列入申请范围。
  2.各年级学生以学期为单位申请选修。
  3.选修接受跨一个或多个年级的申请。
  二、选修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
  1.符合以下两个条件者具备申请选修的初步资格:
  (1)学生申请选修,成绩需达该年级前5%以内(以最近一学期期末成绩为标准,有意申请的学生,可向该年级级长咨询成绩所达水平)。
  (2)申请者需获得家长同意,及班主任、相关学科教师的肯定及推荐。
  2.申请者在获得批准前应该正常修习该年级课程。
  三、选修申请的审批程序
  1.申请者于每学期开学前,从学校网页下载并填写《深中南山创新学校学生选修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该表于开学报到日交一楼综合事务中心前台。
  2.开学一周内,学校组织申请者参加学业测试(试题由被申请年级相关科目教师提供),成绩达90分以上者,或由该年级备课组根据试题难度集体审议通过者,允许选修。成绩由出卷年级上报教学管理中心。
  3.测试达标者,由教学管理中心出具书面通知,领取通知后,学生于开学第二周周一正式开始选修。 
  四、其它相关管理
  1.选修批准后,学生需根据教学管理中心提供的课表按时到达相应班级上课,并遵守课堂纪律,完成相关作业,若无故缺勤或迟到满三次,取消选修资格。
  2.获批选修的学生,仍须按时回原班级参加其他课程的学习,也需参与原年级的期中、期末测试,正常记录成绩。如成绩低于90分(百分制);或年级教师根据试题难度集体审议,认为成绩下滑,不能继续保持选修水准者;或本人提出申请终止选修等,则及时终止选修,回到原班正常参加原课程学习。
  3.教学管理中心需根据学生班级课表及所选修年级课表,综合考量,为学生制定最优化方案。